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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欲望
“魔域深渊”一战,第三骑士团“龙与美人”独立大队名声鹊起。当日战况被有心人秘密汇总成多种版本的报告送到了几个大人物的案头。阅报告者表情各异,有咬牙切齿的,有忍俊不禁的,也有厌恶不已的。当事人们对此倒是一无所知。 当事的各方对守口如瓶这一点是出奇的默契。巴伐利亚公国治军严谨,军律森严。士卒私下斗殴就是一月的单独禁闭,鞭刑二十。如此规模的斗殴,且是在赌场里进行,传扬出去,带头的几个怕是要掉脑袋了。那个帕西斯这个眼前亏是吃定了,只有以后再图报复。
听得凯特一番解释之后,罗格等人才放下心来。不然众人闯下如此大祸,怕是军饷没吃两天,就又要落草为寇了。
接下来的数日,众人在提心吊胆中渡过,但也都没闲着。分头忙着购地置宅的,竟是打算在这里尔城长住下去了。一百“龙与美人”骑士和那五十个山民则被佛朗哥关在军营里闷驯,据说首要目标是“在街头混战中生存下来”。这自是为了防备日后第二骑士团的人街头寻衅所做的准备了。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此时在第三骑士团的军营里,其它大队的人,甚至包括第一骑士大队的正规骑士们,望向“龙与美人”骑士的目光都有所不同了。那目光中包含了钦佩、羡慕、不屑、嫉妒,不一而足。
也许是自小穷怕了,罗格对有一个自己的小窝情有独钟。胖子十分怀念法尔堡自己的那第一栋小楼,就算是机关重重,就算是凌乱不堪,那也是自己的第一个家啊。还有那个美妙的夜晚,那死里逃生后无以伦比的疯狂,销魂的呻吟,修直有力的双腿,一泄千里后如同被抽空般的疲惫,都是如此的深刻。突然之间的,罗格很有些想念奇薇,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奇薇性格泼辣,身材傲人,容颜秀丽,武艺出众,又是年纪轻轻。就算在当前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们也依然尊重有实力的强者。她虽然只是个平民身份,可也比自己这种没落贵族的后代强上太多了。罗格知道,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是没有可能得到这样一个女人的。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天会如此记忆深刻的原因吧。罗格自嘲的想。对自己来说,或者说对一个男人来说,奇薇的武勇其实并无用处。想要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和脸蛋罢了。她虽然漂亮,但远非埃丽西斯那样的绝色,平民女子中有如此容颜的也并不在少数啊。可这几样加在一起,能与奇薇相比的女子就不多了。就如战神之锤的武器防具,就实用上来说的确是精品,但也绝称不上绝代神兵。只是种种装饰、噱头加上了之后,立刻显得不一般起来。
对了,还有征服感!罗格知道奇薇对自己肯定是不屑一顾,高高在上的。“可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让老子把你看了个够,摸了个遍,干上了天?”胖子恶狠狠的想。应该就是这种身份地位和实际之间的反差,才让自己如此之爽,爽不在于干了奇薇,而在于干了一个原本是以自己身份地位来说得不到的女人。
能干个名女人,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吧。
“这就是征服!”罗格有些自得。可是心里另一个声音在说:“这也叫征服?你只是用卑鄙手段得到了她的身体罢了,你摧毁她的意志了吗?还是你得到她的心了?”胖子默然。
“这年头,哪有那么多罗嗦!我只要你人,不要你心!”胖子又愤愤地想。
干过了名女人并不就是结束了,还要想办法让其它人知道才行。这已经成了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看,这样出色的女人都从了大爷我了,大爷我自有不凡之处。至于哪里不凡,哈哈哈哈,小子你自己想吧!至于如何让别人知道,这里也颇多学问。自不能逢人就说,XXX是我的女人了。要宛转曲折,最好还要让他们费点脑筋自己发现。同什么样的人说,也是学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一个苦力炫耀这个,一定不是被人当白痴,就是被骂有病。
可是胖子想来想去,奇薇这件事上,说起来实在太不光彩。就算是贵族仗势欺人,也得有个起码风度,能单挑就单挑,挑不了就群欧,但总要堂堂正正的才是。对于勾引女子,贵族们就更是讲究了,要的是人心并获。自己又是陷井又是麻药的,这事除了那几个败类损友之外,实在是说不出口的。这让罗格颇有些衣锦夜行的郁闷。
贵族们虽然很多平庸之人,更不乏废物和败家子,但争强好胜,力求上进有为之心,是人尽有之的。千辛万苦的有了身分地位,哪有不赶快让人知道的道理。于是高门豪族,历史久远,血统纯正高贵,显示的自是家族谱系中有过几位国王,几位王妃。那些次一等的,历史中多也出过些公候,但还是不够,要把现任的官职、肥沃土地也拿出来显一下的。还有那些富商,虽然地位不高,可那些珠宝器皿,价值连城,甚至贵族们看了也眼热。至于没落贵族们,家世没落,这贵族派头决不能也没落了。于是几件家传宝贝,就成了逢年过节时老人们必须拿出来给子孙展示的东西。
至于强者们,也多不能免俗。魔法师地位已经十分尊崇了,但魔法师公会还是要搞一个等级制度出来。且各级之间服色饰物区分明显。魔力并不等于战斗力,这道理罗格早已知道。既然自己这个菜鸟法师都知道,没道理那些大法师们不清楚,这等级鉴定,有和没有其实差不太多。但每年去进行等级鉴定的法师们还是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鉴定费可不便宜,只此一项收入,魔法师公会就富可敌国了。当然,做为聪明人物的杰出代表,魔法师公会提供的服务也不是普通水准。单说这高阶魔法师的魔法袍的式样,都是经过真正大师的精心设计,各地风格均有。式样质朴中透着高雅,属于不会过时的经典设计,且有高手裁缝专门量体剪裁,可不是成衣辅子里的大陆货能比的。是以每个高阶魔法师(一般指十二级以上的魔法师)站出来,都显得风度翩翩,儒雅睿智。
胡思乱想着的罗格眼睛突然一亮,是了,是男人不能没地位,有地位一定要显显的。这“战神之锤”四个字,就该成为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才是。以后低价位的东西是不能卖了,真正的大主顾是不愿意同平民用一样的东西的。至于那些富商们,也不能冷落了他们,只要你价码加个几成,一些原本只卖给贵族的精品,只要不犯忌讳,你也可以抱回家去。这个费斯,造魔法器具特别是防具的确是一代宗师,就是品味差了些。再说单单靠他一人,一个月能造出几件东西来?现在战神之锤收购的冒险者的战利品早已堆如山积,得快点变成金币才成。看来是到了再雇几个高手匠人的时候了。这艺术大师是一定要一个的,是不是还该找一个礼仪方面的大师呢?看来该和佛朗哥商议一下才是。
转眼间,罗格踏着积雪走入了自家的小院。这座宅子并不大,二层小楼附带一个五百平米左右的庭院。小楼里有七个房间,楼上四间,楼下连客厅在内一共三间。与罗格在法尔堡的那楼比起来,这座小楼大也有限,只是位置要好上不少。这条宾舍大道是富人区和平民区的交界,就是说,多少能沾点高尚社区的边了。
里尔城地价昂贵,远非法尔堡那种半边境地区可比。这点产业足足花去了罗格二千金币,着实让胖子肉痛了好久。不过物有所值,小楼的原主人也是个没落贵族,一生时间都花在艺术和历史上,对园林修葺也很有心得。这个小小院落被整治得清雅幽静,大见匠心。一棵古树夏日可以荫凉大半个院子,冬天时的树挂也可能为院落一景。碎石辅就的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连接起了院门和房门。门厅上搭了个花架,已经干枯的藤蔓类的植物仍然盘绕在花架上,静静等待开春的时刻。冬季院中的草坪已经干枯了,上面错落摆着两盏漆成黑色的马车车灯。入夜的时候点上,淡淡的黄色光晕让夜归的人感觉到格外的温暖。
罗格在小院里转了一圈,极是满意。进了房间,旺旺的烧起了壁炉,搬过一张足有五十年历史的摇椅,懒懒的煨在火炉旁,抽过一本《论亡灵魔法的本质》看了起来。
书是五十年前一位大死灵法师所著。作为异端的典型,那个死灵法师不幸为神圣教会所剿灭,他的一切财产自然也成为教会所有。这本书是奥菲罗克派人送来给罗格的,当时差点吓得胖子屁滚尿流。魔法师招唤点不死生物非常正常,可是读这种禁书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在神的荣光最耀眼的光明大神殿旁边,也存在着最黑暗的所在――宗教裁判所。一年中除了少数几天节日之外,宗教裁判所火刑柱上的火焰从来不曾停熄过。故此罗格每次读这本书时,莫不选在四处无人的所在。现在小楼中还未曾有仆役厨娘,正好清静的看看书。
所谓亡灵魔法,说白了,其实就是与灵魂打交道的魔法。从这点上来说,倒是与光明系的很多魔法相当接近。不死生物全都是依靠各种负面能量支持才能活动的,而其智能和本能,则来自于法师模拟的灵魂或者是直接放入的生者灵魂。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不死生物,就是不同的肉体、骸骨与各类灵魂相结合的结果。模拟的灵魂好处就是稳定。经过千百年来的锤炼,亡灵法术的咒语已经相当完善了。法师想召唤一个骷髅兵,就会出来一个骷髅兵。而用生者灵魂的结果就很不确定,很多时候是完全失败,更多的时候会召唤出各种莫名其妙的生物。比如以一个邪恶武者的灵魂为引,就很可能召唤出刀行者或者是骷髅将军。但一旦形成一个比较好用的不死生物,死灵法师们就有一定机会学习如何模拟这种灵魂状态。成功的话,一种新的死灵召唤术就产生了。
比如说,食尸兽就是这样产生的低级不死生物。食尸兽体形庞大,周身流淌着含有剧毒的脓水,行动迟缓,主要靠吸收尸体里的死气为生。但它远远达不到风月那种直接吸收灵魂能量的程度,只能靠把尸体整个吞下肚去才能慢慢的吸收。食尸兽可以喷吐含有巨毒的胃液,又有相当不错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力,是防守交道要道的不错选择。
罗格看得入神。这书的作者居然还画了一幅食尸兽的图片。罗格看着看着,但觉阵阵黑雾从书中飘了出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伴随着难以形容的恶臭扑面而来,雾气中爬出一只巨兽,却是一只三米多高、绿中带黄的食尸兽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
罗格倒吸一口凉气,面对突如其来的这只食尸兽,自己斧子、盔甲,各式装备一样没带,这一仗如何打法?保命要紧,胖子无暇去想为何看书时会突然遇到这么一个东西,可却是牢牢记住了食尸兽“行动迟缓”四字评语。罗格一个转身,就准备逃跑,一股熟悉之极的吸力将他一带而起,穿过黑雾,破空而去。
又是那片熟悉的灰色。
就在罗格徒劳的张牙舞爪、威胁恐吓中,风月毫不客气的将罗格吸入体内。罗格的精神力又一次如同一个被打破的盆子里的水,汨汨的泄出。“吸就吸吧,反正法师与宠物是一体两面,荣辱休戚相关的。”罗格苦笑着想。最近两年来罗格勤修苦练,精神力和魔力都有不少进步。特别是上次梦境以来,精神力有不小的提高,这次风月吸完,还有小半的精神力留了下来。
如同一盆墨汁自头淋下,又一抹黑色从风月头上开始向下迅速蔓延。一片“喀喇”声中,风月全身骨骼伸展,又高了三寸有余。那柄从不离手的镰刀也如活物一样不断的蠕动和生长。不时有白色的腐肉一样的物质从里面翻出来,随后迅速变黑变硬,形成了镰刀新的一层。一阵喜悦清晰的从风月处传到罗格的脑海里。罗格只有苦笑,哪本典藉中写过不死生物也会有喜怒哀乐的?
“如果这是梦,就让我快些醒来吧!”胖子呻吟道。
一道道黑雾从风月身上散发出来,周围一些僵尸慢慢的站了起来。罗格这时才注意到风月旁边地上倒着十几具僵尸,其中有一具还是个僵尸战士,身上的每道伤口都是深可见骨。一团团死亡能量从风月身上发出,将这些已经“死”了的僵尸们炸得粉碎,腐肉四面飞射。苍白色的冥界火焰又从风月的脚下燃起,迅速扩展成了一个十米大的火圈,火圈内的僵尸被迅速的燃烧殆尽,只余星星点点闪着些光芒的物质飘在空中。这些物质慢慢的汇聚在一起,最终形成指甲大小的一块东西。罗格的精神力轻轻伸展过去,触摸了那块物质一下。那小东西立刻扭动起来,不断的扩张,最后变成极薄极大的一张膜,飘了过来,覆在风月身上,慢慢的溶了进去。
风月的死神镰刀也停止了生长,此时的镰刀,粗了一圈,长了一半,足足有四米多长,形状狰狞。时时有一道暗红色的电火自刀尖窜到了刀柄,射了出去,在地上熔出一道冒着轻烟的小坑。
风月一声欢叫,当然是无声无息的。可是罗格以精神力听来,这啸声如黄莺出谷,又如清风抚琴,悦耳无比。只是这精神力振荡实在是大了点,有如霹雳一般,震得罗格眼前金星乱飞。
风月镰刀斜指天际,遥遥盯住了远方灰色中若隐若现的一座黑色山峰。罗格再一次感应到了那个古老的存在。随着精神力的提高,胖子越发清晰的感觉到了那存在实力的深不可测。然而风月已经在发足狂奔了,背后骨翼全张,有如御风而行,一跃而起,就是轻飘飘的滑过十几丈远。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上次铩羽而归的地方。僵尸们又是陆陆续续的自土中钻了出来。这一次打头阵的是三个僵尸战士。大战当前,罗格集中全力凝聚精神力,对准这三个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全力发出了三道精神冲击。这三团能量猛然一亮,如同狂风中的烛火,已是处在熄灭的边缘。风月巨大的镰刀带着一道紫色电火,画出一道完美的弧形,直接将前面的两个僵尸战士腰斩,第三个僵尸战士能量较弱,能量核心竟给罗格直接摧散,倒在地上不动了。
一道道黑气夹着令人心魂俱散的历啸绕着风月狂舞,各式各样的僵尸肢体四处飞散。
一眼望去,无穷无尽的僵尸正从土中钻出来,拥挤着,磨擦着,慢慢的压了上来,直如一片僵尸的海洋!
风月却是执着无比,一步一步的逆流而上,每踏前一步,都要倒下十几具僵尸。风月的双眼,还是盯着天际那座黑色的山峰,盯着山峰上那古老的存在。
罗格全力轰出一波波的精神振荡。如同狂风一般,每波精神振荡发出,几十朵能量火花就会随风飘散,然而更多的烛火却又在黑暗中亮起。 人类执着,多是为了欲望。风月如此执着,却又是为了什么? 这个时代,骷髅也疯狂。
第二十二章 大师
“哐当”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唉哟”一声惨叫,罗格连同摇椅一个后仰,重重在栽在地上。就算罗格皮糙肉厚,这脑袋先着地也让他着实晕了一阵。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好一阵才驱赶走绕着脑袋飞舞的星星与小鸟们。 梦中之境仍是历历在目。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罗格早已筋疲力尽,风月头骨中的金色光团也暗淡了很多,然而僵尸仍是杀之不尽。
突然,几十里外那座黑色的山峰上一个新的能量团开始形成。在罗格的精神感应世界里,那团能量深黑色中透着丝丝血色,以惊心动魄的速度不断的强大起来。随着那团能量最终形成一个黑红相间的巨大的能量团,一道强大无比的精神波动如怒涛般向四面八方冲击过去。稍微弱小点的僵尸的灵魂能量如同在台风中的烛火,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瞬间就熄灭了。一时之间,原来密密麻麻堆集着几千只僵尸的平原上,竟只余风月和十几个僵尸领主还在站立着。双方的精神力一接触,罗格就如遭雷击。无尽的憎恨、毁灭、杀戮从那道精神震波中传来,在那个瞬间,罗格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的疯狂。
转眼间,那个灵魂能量就已经锁定了风月,并以惊人速度向这边掠过来。罗格叫苦不迭,风月这个疯子可千万不要再冲上去自寻死路呀,虽然还看不到那是个什么生物,但单以这团灵魂能量的强度来说,就万万不是风月和罗格对付得了的。
风月镰刀盘旋一周,一道血红色的电弧向四面激射出去,将身边的几个僵尸领主逼开。风月怒视着那团能量奔来的方向,无声咆哮一下,一个小小的金色精神力光球带着一道细细的美丽焰尾飞了过去。眼见就要击中那团巨大的灵魂能量,罗格都已经准备欢呼了,那团能量一阵翻滚,一道暗红色的闪电发出,将那个小小金色光球击得灰飞烟灭。
风月和罗格一时都呆住了。
“快跑啊!你个白痴骨头架子!没脑子的骷髅!”缓过神来的罗格忍不住通过精神对风月咆哮起来。
风月一跃冲天,却是冲着那团能量而去。
“天啊!”罗格呻吟了起来。
空中的风月骨翼轻轻展开,这一次骨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肉眼难辨、几乎完全透明的膜。
风月柔柔巧巧的一个盘旋,已是掉了个方向,盈盈的飞走了。
胖子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半空中就被甩了出来,翻滚着向下落去。
地上的僵尸领主们聚成了一堆,仰首向天,个个口水直流。
罗格一声尖叫,拼命想向天上纵出,结果却是脑袋与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罗格嘟囔着爬起来,咒骂着该死的风月。不过他可不敢把风月召出来理论个明明白白,经历过两次异界后,罗格早已明白这决不仅仅是个梦而已。而亲眼见识过风月战斗英姿之后,胖子心知自己已经不是风月的对手了。何况这死骷髅心狠手辣,居然能把自己从天上给扔下来,这不是反了吗?心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主人了?
胖子唉声叹气的,有什么不满也就只好咽下了。以后打架仰仗风月的地方还多着呢,这次得罪了它,别到时候背后给自己一刀。法师和宠物关系处到这份上,也真叫一个郁闷。
精神郁郁的罗格看看窗外天色近晚,起身出门,去寻费斯和佛朗哥几人商议战神之锤的大计去了。
寒夜里华灯初上,天空中飘荡起了片片雪花。假日饭店里却是灯火通明,热气腾腾。
在三楼一间清幽的单间里,一个月来,几个贵族们和费斯还是首次齐聚一堂。埃特看起来胖了不少,他的腿脚还是不大利落,被斗气所伤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何况当时他大腿上三分之一的血肉被爆得干干净净的。
别后小聚,大家兴致都很足。众人谈了一番风花雪月、金币美人之后,才开始认真研讨起“战神之锤”的发展大计来。
罗格首先开口:“弟兄们,咱们这新的战神之锤马上就要开张了。这次要做就得做出个样子来,要让那些贵族们一想到‘战神之锤’,马上想到的就是地位!就是财富的象征!就是酷!就是那些贱货们的尖叫和平民们的艳羡!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名字太象个矮人店了,妈的,当初倒底是谁想这么个破名字的?”
“除了你还有谁?!”埃特毫不给罗格留面子。
胖子难得的老脸一红,支唔一下,茬开了话题:“当然,我们做的东西一定要好!一定不能有任何一点点的偷工减料!我们扔进去一个金币,就会收回来二个金币!我的意思是,战神之锤就算做不出最好的兵器盔甲,但是绝对要做出最精致惟美的东西来!”
“哼,对你来说,用的金子越多就是越美!”佛朗哥恶毒的讽刺道。
罗格大怒,盯着佛朗哥,跃跃欲试的。佛朗哥不以为然,哼了一声,抄起一个精致的小银叉。胖子眼睛一翻,又坐下了,狭小空间里与拿着短兵的佛朗哥斗,无疑是自寻死路。
费斯嘴里塞满了龙虾肉,含含糊糊的说:“别再闹了,赶紧给我找几个助手来是正经事。总不能什么都我一个人干吧?再说弄个魔法阵我是擅长,可这盔甲兵器漂不漂亮、合不合那些人物的品味,我就不知道了啊!”
伦斯也道:“东西做得漂亮点用处真的不小。从卖出去的东西来看,打造得精致漂亮的那几样东西最少都能有个对半利,而且总是最先卖掉的。其它那些做得一般些的,其实质量不比这些精品差,可是钱就赚得少多了。开张以来,不算收购冒险者战利品,咱们的精品一共赚了二万多金币,可是那些普通的,才赚了四千金币而已。”
凯特插口道:“普通装备的利虽然薄点,但胜在量大啊,也不能放过了。我看我们该开个新店,专门做这类生意。要是能挤进军队这块肥地里,也是财源滚滚。至少我们可以让法尔堡温宁顿勋爵专门采购我们的东西。”
罗格道:“这样吧,我看我们需要多找一批工匠来,金负责指导和训练就行了,打制些普通的武器防具。这样把我们自己最好的精铁矿也能消化一些。原矿就这么卖了,总觉得有些亏了。这个作坊城里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了。至于战神之锤,我们得找几个真正的艺术大师来设计式样,最好再找几个懂得最上层社会礼仪的,他们知道什么会在贵族中流行。”
埃特继道:“对了,我在教会治伤的时候,那里做义工的一个小姑娘好象说过她的爷爷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雕塑大师呢。名字叫什么来着?雾什么幻什么的来着?”
佛朗哥眼睛一亮,声音都颤了:“难道是雾幻大师?他在里尔城?听说他早年得罪了奥匈帝国的一个大贵族,为了避祸,他发誓不再制作艺术品,那贵族才算放过了他。后来就不知所踪了。没想到他居然就躲在这里。我家里还有一件他的作品呢!雾幻作品风格如云似雾,至精至美却又让人难以抓住其内在,所以才得了个雾幻的称号。”
他闭上眼睛,回味了片刻,才感叹道:“那是真正震撼灵魂的艺术啊!”
罗格一听,来了精神,追问道:“这个雾幻真有这么历害?”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他是真正能与时间同在的大师。只是听说脾气古怪,性子固执无比,又极端仇视贵族。要说动此人给贵族设计物品,我看是休想了。”
“哼,怕什么!对付这种老顽固,咱们的办法难道还少了吗?”罗格阴阴一笑,“他就是块玄钢,也要他开朵花出来!那个伊恩怎么样,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全招了?”
伦斯道:“那个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孙女,如果是的话,嘿嘿,那可就好办了!”
“伦斯!我可告诉你,别打那小姑娘的主意。这一个月来,我这条腿可是亏了她呢!”埃特不满的喝到。
伦斯呵呵一笑,道:“好好,这个一定给你留着。”
不为人知的皱了皱眉,罗格道:“这里尔城不比其它地方,我们现在不能做得太过了。不然事发起来,奥菲罗克可未必护得住我们。何况他为什么如此照顾我们还弄不清楚呢,万事小心些为好。想做些事业出来,总不能为这些小事翻了船吧。何况这种事,背地做做可以,提起来却是殊不光彩。让有心人看了,多了提防,我们自己今后做什么事也都不大方便啊。要不就象伊恩那样做得干净彻底,要不然索性先放放看。对付这种老东西,办法多得是。并不一定非得打打杀杀,弄出些人命来的。当务之急,是先要查清这老家伙的资料,看他有什么爱好没有?我们好投其所好。实在不行,就栽他一赃,让他有理说不清,只能从了我们。没有办法了,再打他孙女主意吧。总而言之,务要让他为我们所用才行。而且最好让他尽心尽力的。”
几人当下计议起来。经过多番磨炼之后,众败类们沉稳了很多,锋芒渐隐。所想出的毒计却是周密狠辣,滴水不漏。与两年前比起来,其精粗显隐之间,相去早已不可以道理计。
几个侍女从门外经过,但觉阴风阵阵,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洒落在里尔城的大街小巷上,让这个在寒冬里沉睡的城市慢慢的苏醒了过来。阳光是最平等的,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好,都会沐浴到阳光的恩泽。
依莎贝拉愉快的在贫民区的街道里穿行着,仿佛是一个跳动着的音符。低矮的窝棚、崎岖不平的土路、一摊摊结成冰的污水、四处飘扬的异味,以及种种奇怪的妈妈打骂孩子、邻里吵架、鸡鸣犬吠的声音,都未能影响一丝一毫她的心情。她自小就生长在这块地方,所以她爱这里的一切,爱这里所有的人。神说,要爱这世上的人,所以她全心全意的遵循神的教导。每周在教会做三个半天的义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虽然没有任何收入,可是沐浴在神的荣光下,可以帮助其它受苦受难的世人,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少女喜欢阳光,只要晴朗的天气里她都会很快乐。十七岁的依莎贝拉身材高挑,足足有一米七十,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只是那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偶尔会显露出一点幼稚表情,泄露了主人的真实年纪。依莎贝拉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但活泼的少女总是会给这层透明的白色下添上一抹晕红。
女孩儿五官精巧,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她总是很讨周围人的喜欢。教会里的牧师们都对她很好,一个年轻的牧师甚至偷偷教了她一点光明法术,依莎贝拉现在已经能勉强使出最初级的微伤治愈术了。
女孩儿有理由高兴,这一个月来一直相处不错的那位埃特先生,今天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工作,为他打理房间和庭院,一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爷爷再也用不着天天只吃黑面包了,我们每天都能有熏肉吃了,节省一点的话,爷爷还可以每天喝一小杯葡萄酒呢。这种生活,邻居们可是要羡慕死了。这样干上两年的话,也许可就以盖一间木屋了,爷爷年纪大了,风湿很历害的,有了新屋子,冬天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
那位埃特先生真是一个好人。他可不是一般的高大健壮呢,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个头去,好多的男人还不如自己高呢。嗯,虽然衣着挺随意的,却是非常干净,那张脸很粗犷,却是越看越英俊。想到这里,少女的心跳有些加快,脸也有一点点烧。
女孩儿胡里胡涂的走着,脑子里全是埃特的影子。“埃特先生好象年纪不大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冒险经历呢。这一个月来,他讲的经历还没重复过呢。邻街的那个笨笨的铁熊,成天缠着自己就只会讲他照顾的那几匹马,要不然就是那位吉布梅尔先生家里的琐事。可是,埃特先生腿上的伤好吓人啊,自己在教会呆了四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伤啊。刚见到的那会,都能透过伤口看到骨头了,可是埃特先生从来都没有叫过呢。
迷糊的女孩子路上踢倒了两个罗筐,吓坏了几只母鸡,还差点撞到了一位大妈。
女孩儿来到一个小小的院落前,如果这五六个平方米大的地方也能称为院落的话。这么小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古树,树干盘曲着,看得出来它的一生,也必如大多数生长在树荫下的人一样,坎坷痛苦。小院由一道篱笆围成。构成篱笆的不过是普通的木条罢了,可是不知怎的,看了却让人心中无比的平静。院落中积雪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喧嚣脏乱的环境都被那一道篱笆隔了开来。
一个干瘦的老人正坐在院中,一下一下的劈着柴。老人身边放着一个红泥的小火炉,炉上煮着一壶茶。那玲珑的小茶壶古朴高雅,一道道热气正慢慢从壶嘴里溢出来。老人劈着的那块东西说是柴,不如说是一块树墩,多少有些朽烂了,但在这冬天,却是冻得无比坚硬。老人手中一把锈斧,慢慢的扬起,顺势落下,却如切入一块豆腐一样,轻轻巧巧的就劈下一根一尺长,三指宽的柴来。
“爷爷!”女孩儿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轻盈的扑进了老人的怀里。
“爷爷!我找到一份工作了!每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您再也不用天天啃黑面包了,也有钱给您买药了!”
老人爱怜的轻轻抚摸了一下女孩儿的头发,笑道:“傻孩子,爷爷一把年纪了,还吃什么药呢。倒是你啊,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对了,教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有一个金币一月的工作?”
依莎贝拉的声音一下子小了下去,低声道:“是,是给一位先生管理庭院呢。”
老人的声音立刻严峻起来:“他是个贵族?”
女孩儿泪水已经是在眼眶里打转了,嚅嚅地道:“好象,好象是的。。。”
哗啦一声,老人一斧将身边的小茶壶劈得粉碎,气得浑身发抖:“你,你忘了你的爸妈是怎么死的吗?又是谁让我们在这种地方,挨饥受冻的?你。。。。”老人眼见一口气喘不上来,只吓得女孩儿脸都白了,连忙扶住老人,泪水却只不住的流了下来。
老人稍稍平息了下来,狠狠的甩开了她的手,走进了屋里,重重的摔上了门。
女孩儿哭道:“可是爷爷,您的病不能再拖了啊!!而且,埃特先生是个好人呢。。。。”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却是哽住了。
女孩儿无力的坐在地上抽泣着,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送到了她的眼前。依莎贝拉顺手接了过来擦了擦眼泪,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绝对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弄脏了,却如何是好?
她慌张的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和气的胖脸,那笑容是如此的温暖,仿若连冰雪都能化了。
第二十三章 出山
依莎贝拉慌得跳了起来,吃吃的说:“对不起,弄脏了您的东西,我不是有意的。” 罗格的笑容和煦如春风:“没关系,送给你好了。这一个多月来,若是没有了你,埃特可要苦得多了。”
女孩儿一脸的惊喜:“您,您认识埃特先生?”
“是啊,不只认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胖子顿了顿,四下打量了一番这个院落,每一丝细节都未曾放过。小院虽然简陋,却布置得淡雅天然,连罗格这等俗物,也觉身心一阵清静。罗格柔声对女孩儿道:“我可以见见你的爷爷吗?”
女孩儿有些迟疑,低声道:“爷爷。。。。。现在正在气头上呢。”
罗格道:“不要紧,我只是想见见他老人家而已。倒是埃特那里,你还是先过去看一眼吧,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工作了。”
“可是爷爷那里怎么办?”
“这个啊,我会帮你和他解释的,放心吧!啊,对了,你爷爷的病需要什么药,都可以埃特说的。药钱就算你的奖金好了。”
“可是,那些药好贵啊!”
“所以,你要好好的干啊!”胖子笑得狼尾巴乱晃。
“我一定会的!”女孩儿用力的点头,随后欢快的走了。
罗格看看日头已经有些偏西,那老头还闷坐在屋里生气,于是哈哈一笑,一脚踢开大门,钻进了房内。
老头怒雷般的声音立刻响起来:“你是什么人!进来连敲门都不会吗?!啊,原来是位贵族大人。俺这小老头的乡下院子不欢迎阁下!免得污了阁下的鞋,我赔不起!”
罗格嘻皮笑脸的打量着房间里。屋子非常小,放了一张上下的床辅,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就挤得满满的了。另有一个小门,看上去是个厨房。胖子自已拉过了一张椅子,坐在了老头对面。还顺手抄起老人面前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品了起来。
老头脸色由红变紫,若不是看罗格是个贵族,早就拿东西摔他出去了。
胖子眯着眼睛,对着老头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就是色狼看剥光了的羔羊,也没这么仔细法。一时之间,房间里静得出奇,只听见老头风箱一样的喘气声。
“雾幻大师!”胖子轻轻的一声听在老人的耳里却如同炸雷一样,惊得他跳了起来,茶壶也带落了下来。
罗格轻哼一声,宛如空中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一般,那茶壶轻盈的在空中翻了个身,又回到了桌上。
房间里又静了片刻。
“您在怕什么?”胖子有些讽刺的道。
老头重重的坐下,刹那间好象老了好几岁。“雾幻,雾幻。唉,已经十几年没人提过这个名字了。雾幻大师早已经死了。你们这些贵族们逼得雾幻家破人亡,就是他还活着,也决不会再为贵族出一分力。您要是没别的事,还请回吧。老头年纪大了,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最后的时候,就是盼个清静罢了。”
“哼,这老头好生可恶,先把所有的路全部堵死了。”罗格愤愤的想,“我偏不让你如意!”
胖子眼睛一转,抄起小茶壶观察了起来。过得片刻,摇了摇头,“唉,什么如雾似幻,都是浪得虚名罢了。光看这茶壶,就知道十多年市井生活,雾幻的双眼,早就被污水淤泥给涂了。看来我是白来了,倒还不如去公国画苑,找几个艺术方面的权威帮忙呢。”
老头勃然大怒,喝道:“你这俗不可耐的小子又懂得什么叫品味了!快把茶壶给我放下了!别怪老头我把你打出去!”
这等狠话,罗格自是不信。欧打贵族罪名可是可大可小的,罗格也不点破此点。胖子双眼一翻,望向天空,不屑的哼了一声,道:“我就是什么都不懂,也知道这个艺字,讲究的是鬼斧神工,巧夺天工。艺术大家们,不在环境清幽的佳境创作,难道能在这污水满地,臭气薰天的地方找到灵感不成?画些雕些什么?大妈打孩子图不成?”
老头气得发抖,道:“艺之一道,求的是自然,讲的是神韵!这每一刀下去,莫不要顺乎自然,切合天道,不多一分,不少一毫,恰到好处。一刀落处,其神自现。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是自然,这污水中也有大学问,小儿啼哭也能启灵思。岂是你们这些只懂得黄金珠玉的贵族能够了解的?!”
“哦?”罗格来了兴致,虚心道:“这倒从未听过,还要请教。”
老头盛怒之中,只求训得这小子心服口服,让他知道,艺术二字,博大精深,其中别有天地,那些沽名钓誉的艺术权威们,不过是骗骗罗格这种俗人罢了。这一番说教,老人直讲得口沫横飞,指手画脚,一直到天色已黑,还是意犹末尽。当中早不知喝了几壶茶水润喉了。
院门开启的声音传来,随后是依莎贝拉甜甜的声音:“爷爷!我回来了。”屋内二人这才醒觉,静了下来。老头是余兴未尽,罗格是苦尽甘来。
胖子站起身来,道了声再会。又哼了一声,小声道:“你讲了这么半天,我是没懂多少。你要是真的精深渊博,怎么会给我讲不明白?光是自己知道,却不能传道授业,这大师二字嘛,哼哼,哼哼。”老头怒极,正欲理论,罗格却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胖子又出现在雾幻的小院之中,正遇上依莎贝拉眼睛红红的走出门来。罗格立刻问道:“出什么事了?埃特欺负你了不成?”
女孩儿泪水险些又掉了下来,轻轻的道:“爷爷说什么也不肯吃药,说是宁死不吃贵族的东西。还狠狠的骂了我一顿。呜呜。”
胖子也是大怒,道:“你尽管去干活,这老东。。。老。。。老先生自有我来对付!”女孩儿应声出门去了。
此番对付雾幻,众贵族们可是费了不少心机。佛朗哥艺术天份最高,却首先被涮了下来。理由是他艺术品味再高,也高不过雾幻去。这老头性子古怪,还能把他放在眼里?至于伦斯,埃特是坚决反对的,当然五大三粗的埃特也不合适出面。老头看到贵族勾引自己孙女,还不把他剁来吃了?只有凯特和罗格看起来象个好人,又只有罗格能够随机应变,强词夺理,信口开河,不落俗套。
想来以流氓手段,对付古怪老头,应该最是对路不过。
一如昨日,罗格踢门进屋。老头正待大骂,一见是他,精神一振,就又待说教一番。没想到罗格抢先发难:“我原本敬你年纪虚活了几岁,没想到还如小孩子一样的脾气!依莎贝拉辛苦做事,赚钱买药,有何不对?你倒是把药泼了,好威风啊,怎么只对小女孩儿使啊?”
“哼,你又懂得什么,我是宁死不碰那些贵族的肮脏东西!”
罗格哼了一声:“倒要请教,贵族的东西怎么就是脏了,又是脏在何处?”
“这些贵族,没一个好东西,连你在内!想当年。。。。”这一缅怀昔日,自是再也关不上闸门。一老一少不住斗嘴,转眼间又是一日过去了。
日复一日,每天清晨罗格准时来此报到,与雾幻斗嘴一番。小院里再也不复往日清静,二人大呼小叫,有时还互相厮打一番。雾幻早已忘了问罗格为何天天来此吵架,到得后来,每日胖子离去,都有点不舍。夜里翻来覆去,只是想明日如何驳得那小子心服口服,也算出了自己多年的一口恶气。罗格白日吵架,夜里也不闲着。反正他精神力强横,只想冥想片刻,自是精神饱满。是故夜夜苦读,古往今来、天南海北、神魔仙佛、诸子百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读。盼能早日让那老头明白,十几年不闻世事之后,他雾幻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至于邻里们,早已对二人争吵视若不见,听而不闻了。罗格每次来,逢人必打招呼,总要带些糖果分给孩子们的,还顺手帮了大妈大婶们不少小忙。其间,更有一次,送了每家每户两条新出炉的面包,这可是热气腾腾的白面包啊。一来二去,街民们觉得罗格的胖脸越发的和蔼可亲。那些世居于此的老人们也说,这一辈子,从没见过肯到这个地方来的贵族,也没见过真正关心过这些可怜孩子们的贵族。那个总是醉薰薰的老彼得,在一天看到罗格走进雾幻的小院后,抱着劣酒站在街中大声的说:“这个罗格先生,是个真正的好人啊。我老彼得活了七十年了,想当年当海员的时候,走了多少个国家。你们别以为我醉了,我这双眼睛看人是绝对不会错的!”
民心所向既然已经定了,身边罗格对立面的雾幻的日子可不大好过了。邻里们开始是小声议论,后来是偷偷拉住依莎贝拉要她劝劝爷爷。女孩又羞又急,却是毫无办法。待得后来,邻里们白天里听得二人吵架内容,等罗格一走,就干脆再和雾幻理论一番。大妈大婶们自有鸡毛蒜皮的道理,其蛮不讲理,缠杂不清之处,比之罗格可是强得太多了。
可怜那雾幻大师每日里白天与罗格辨,晚上和邻里吵。孙女望过来的目光也是越来越不满,那碗药煮得一天比一天的苦。对于孙女儿每日去埃特家里上工,雾幻只能是哼几声表示不满,已经不敢再说三道四了。
二人之间的论战也是罗格渐渐的占了上风。先是在“贵族都不是好人”这一点上罗格打得雾幻大败输亏。胖子收买人心手段日益历害,往往晚上自己就成了邻里们反驳老雾幻的活生例子。
接下来结论自然是“贵族们有好有坏,是好多还是坏多呢?”罗格却不与他过多纠缠,话题一转,到了“贵族们既然有好有坏,那贵族的东西就不都是肮脏的了。”即有前面做基础,雾幻自是很快败下阵来。罗格却不放手,接下来在“不管东西来源,只要是付出辛苦,正当得来,就是好的。”这一题上又胜一阵,自此雾幻只能天天老实喝药。
雾幻眼见得自己立场日益松动,心里发愁。但罗格可是绝不放过落水狗的,很快就辨到了雾幻发的“不为贵族出力”的誓言上来。毫不费力的,罗格就让雾幻认识到了自己的以偏盖全。胸襟之小,实与大师之称过于不符。
这一日,两人在小院里对坐劈柴品茶,看起来闲情逸志,不知道羡慕坏了多少每日里营营役役的苦命人们。
雾幻手中斧子飞舞,如快刀切豆腐般劈出了一根根整齐的细柴。罗格也不示弱,他本就力大如牛,此刻再给自己加持了一个“蛮牛之力”,十指如落花缤纷,撕木墩如撕熟鸡,空手扯出了一条条的木柴。
两人正战到了最要紧处,就是这神究竟为何物,以神发誓是不是得守。
罗格恶狠狠的撕着木头,眼露凶光,道:“先不说这世上有没有神,就算真有神的存在,那又如何?”其实罗格心知肚明确是有神的,那些天使可不是平空冒出来的。胖子续道:“人间种种不平的惨事,难道还少了吗?既然有神,它又为何不管?如果说是它管不过来的话,那也是说明它能力有限,就算是神,也不是万能的。充其量比你我强大的多罢了,本质却没有不同!”
雾幻却不同意:“神之所以称为神,那是因为他站在世间万物顶端,俯瞰众生。神所见的,未必我们能见,神所闻的,我们未必能闻。这世间大地,不过是创世神的作品罢了。我花了一生的时间,才体悟出一点点神的规则。也就是神秘的东方大陆称之为道的东西。以至高的存在为名,所发的誓言,自是具有至高的效力,值得以生命去遵守。”
罗格暗暗对这“道”留上了神,罗德里格斯带给自己少得可怜的知识中就有关于这个“道”的描述,只称其为天地之本,万物之源,是众神之上的本源所在。如此几句,叫人如何能懂,看来这老家伙自己生前也是不明不白。以老东西的实力,跨越重重险阻,去神秘的东方大陆转转不是不可能,只是他太心急了点,早早的就杀上了俄狄神殿,结果却引来了审判之光。想起这罗德里格斯,这一年来也不知是怎么了,再也不感受不到他的活动了,仿佛消失了一样。
胖子想归想,嘴里却不闲着:“就算神真的有至高的大威力,那也是因为我们自己的限制,看不到神之外的世界罢了。就如同一只只有触觉,只会爬行的虫子,在它的世界里只有长与宽的概念罢了。要让它理解什么是高,怕是难了些吧?好象蚂蚁不会理解你的作品一样,要让你这老古董明白神之外的世界,嘿嘿,哼哼!”
“我不明白,难道你就明白了?”老头怒道。
“真是不好意思,这些日子看来,对这世间的运行法则,我好象比你懂得多一些。”罗格大言不惭。
半个月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雾幻终于忍耐不住,大吼道:“好!好!现在真的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老头子我活了一辈子,研究自然之道三十年,会的不过就是点砍柴而已。如果你的柴能砍得比我好,老头子没有二话,这条老命就是你的了。你也不用再如此费尽心机的天天和老头子较劲了。如果你输了,就还老头子一个清静!”
罗格脑门冒汗,咬牙道:“我以至高神的名义起誓,咱们一言为定!”心里却想:“定你个大头鬼。至高神的名义关我屁事,砍柴比不过你,老子自有其它办法!你这老东西,破绽多着呢!只是你这老东西,原来这半个月来一直在跟我装傻,操,倒是有点门道。咱们走着瞧!”
这些日子以来,罗格早见雾幻砍过无数次柴。胖子种种探测手段用过去,见老头子一无斗气,二无魔力,遂放下心来。可是此刻见那如柴棒般的瘦小手臂,挥动一把锈斧,有气无力的,却极轻松的砍下几根柴来,胖子才觉得大事不妙。
罗格拿起一根柴,细细的看起来,慢慢冷汗自额上流了下来,见那细柴既不挺直,也不匀称,但全身木头纹理,竟是没有半条断裂,浑然天成。罗格抄起锈斧,抱过木墩,也是轻轻一斧下去,却听当的一声,那木墩连个印痕也没有。罗格深吸一口气,比手画脚,咒语念出,几道不同的光晕在身上闪现,却是给自己加持了“牛之力量”、“猫之敏捷”外加一个加速术。他再次运斧,仍是学着雾幻,缓缓下落,此次锈斧劈入木头,果然一分一分的轻轻的没了进去,直无木墩并不存在一般。只是胖子咬牙切齿,全身青筋浮现,斧过处木屑横飞。如果说雾幻运斧是全无烟火气的活,罗格这招,就是烈火焚林了。
好容易弄下一根木柴,罗格待要拿起来细看,手指触处,那细柴却是嘭的一声,化成了满天木屑。
罗格欲哭无泪。十多天的辛苦,卡在最后一关上,却是被雾幻从头耍到了尾。
可是雾幻不曾料到,罗格还有一手,叫做偏执。
罗格再不曾挥出一斧,却只是抱着木墩在院中苦思,对周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天色已黑,依莎贝拉过来呼唤罗格,胖子却如石雕一样,动也不动。女孩儿无奈,只得将饭菜放在罗格身边。转眼间,已冻成一块冰坨,那汤碗也冰得裂了开来。
入夜,鹅毛大雪自天而降,静坐不动的罗格成了雪人。
清晨,依莎贝拉惊呼一声,拿出一块软布,细细的将罗格全身的积雪擦去,转身离开,一滴晶莹的泪珠却落下。
屋内雾幻自在品茶,女孩儿进来哀求,雾幻缓缓的道:“我也劝不回他的,他已经进入一个死局了。再说,这些贵族,死得一个,便是一个。”女孩儿怒道:“爷爷,你从开始时便是故意的!是不是?”
雾幻再没说话。
待得女孩儿走后,雾幻才低声自语,那声音好象苍老了几十年:“爷爷不是神,怎能料到如此结局呢,唉。爷爷这火爆性子,怕是要连累你了。”
再次入夜之际,佛朗哥、伦斯、凯特、埃特、费斯全都来到了小院,看了完全不说不动的罗格,都无计可施,也不敢妄做处置。众人未曾说一句狠话,只是盯向雾幻的目光中,多了一种怨毒。老头自是不惧,但依莎贝拉回来,见到众贵族瞄向她的目光,老头才开始心惊胆战。
天色已黑,如雷的马蹄声在陋巷中响起,金色的斗气光芒在小院中洒落,奥菲罗克走入这个几乎已经站不下人的小小院落。
雾幻大为惊异,未曾想一个面相普通的下层贵族,居然惊动了公国大公的独子到来。但事已至此,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
奥菲罗克皱着眉头,静静地在罗格对面坐下。
这一坐就是一夜。
清晨,奥菲罗格站起身来,吩咐给罗格搭了个小小棚子,留下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护卫罗格的安全,便带着众贵族败类们离去了。
日出日落,罗格就如雕像一样,不吃不动。
依莎贝拉每日依旧在埃特家中做事,但见埃特面容削瘦,胡须渐长,每日只是喝酒。女孩儿偷偷垂泪,回家后再也不与雾幻交谈。
有时那天见过的贵族们也会过来,席间众人只是无声喝喝闷酒,望向女孩儿的目光却让依莎贝拉胆战心惊。那一晚众贵族在埃特书房里激烈争吵起来,女孩儿隐隐觉得事情与已有关,正要偷听,却撞见埃特开门出来。埃特一怔,只是挥手让女孩儿回家了。
又是一个暗淡无光的夜。浓浓的铅云早已遮蔽了天上的月光。依莎贝拉见又要下雪,提着一床棉被出屋,想给罗格盖上。刚打开房门,一阵塑风几乎将她冻得僵了。她好容易咬牙踏出屋外,突然樱唇大张,手中棉被滑落在地,却是吓得呆了。
小院中黑雾弥漫,一个骷髅无声无息的从雾中走了出来。这骷髅色作深黑,若不是那周身上下时时窜动的紫红色的电光照亮了它的身影,女孩儿是万无可能看到它的。
院中的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感觉有异,正要回头,那骷髅周身电火一闪,手中二道黑影闪电般的击中了骑士的后脑。两个骑士闷哼一声,晕倒在地。
紫红色的焰火照耀之下,小院中景物森森,宛如人间魔域,那骷髅就是来自地狱深处的魔神!
依莎贝拉恐惧之极,却又丝毫动弹不得。她只觉眼前一花,两个黄金狮子骑士已经倒下。下一刻,一把巨大的镰刀平空出现,静静的搁在了她雪白粉嫩的脖子上,那刀身,几乎有她大半个人高。刀气所激,女孩儿脖子上出现了一道细细红线,一滴鲜血慢慢地滴了下来。
女孩儿吓得早已麻木了。
那骷髅望了望滑落地上的棉被,镰刀静静的消失了,下一刻,出现在骷髅的手中。
骷髅伸手一招,罗格紧紧抱着的木墩浮上了半空。
那骷髅背后骨翼全张,全身电光大炙,单手将巨大的镰刀笔直的竖起!
瞬间的紫电,照亮了整个院落。那镰刀不曾动得分毫,一道刀影却唰的落下,空中的木墩分为两半,滚落于地。
那断处曲曲弯弯,木纹全无一丝断裂。
黑雾涌出,骷髅迈步,隐入雾中。临去前,骷髅望了女孩儿一眼,女孩儿觉得自己好像懂了那目光的意思。
“今晚的事,不要说出去噢。”
清晨,罗格动了一动。
转眼间他拍落了身上的尘土,轻轻拾起了地上分为两片的木墩,合为一处。
罗格轻轻拍门,请了雾幻出来,柔声请他再砍一次柴。
一脸憔悴的雾幻拿了一个木墩,手起斧落,一根细柴落在地上。
在罗格的精神世界里,雾幻身上一层淡淡的青光闪现,将木墩、斧头和他自己都罩在其中。
罗格淡淡一笑,柔声道:“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罗格伸手一指,一块木墩轻轻浮上半空;屈指一弹,木墩如春花盛放,每一根最微小的木丝都分离开来,在空中起舞;最后袍袖一拂,那漫天木丝,都平空消失得干干净净。 “多谢大师成全!”罗格回身,对呆若木鸡的雾幻一揖到地。
当……当……远处悠然的钟声响起,新的一年就要来了,再过一日,就是神圣历686年了。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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