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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死无能的害人精!
在一起五年,只是让她冠上女朋友的身分做女佣做的事而在她最需要他时,他却埋首音乐忽略她那她算什么?倒不如分手!
分开两年,要她收回分手信──可以!
条件一,她不再躲避,但两人仅能当朋友条件二,她回家,他不许跟来还有……刚刚的甜点先拿来,再给她来一杯牛奶奴役他这美男子,才是她该享有的权利……
“我对你无话可说。”“我们分手。”“再见。”
五年的感情,用十三个字加三个句号就结束他不信他的“美男乾坤大挪移三式”唤不回她!
美男计第一式,破冰式──英雄援救落水女美男计第二式,博取同情──失眠加上熊猫眼美男计第三式,变身受害人──八卦新闻冤大头他要故技重施和送上真心,再把她追回来……
序
梦想的日子 慕容秋
慕容秋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冬晴的午后,手握一卷书,懒洋洋地躺在一张最软的石墨绿绣花躺椅上,过着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美好日子。如果太阳公公赐下几缕阳光,手边再沏有一壶永远喝不完的茉莉龙珠就更完美了,还有书最好能自个儿翻页,别让秋的玉手一次次劳累……还有还有,秋身上盖的那张软被快滑到地下去了,有没有人经过帮我拉上来──
蓦地,梦醒。
不管是梦是真,慕容秋都是个懒散的小女子。有时良知未泯的内心深处会有那么点不齿自个儿,但更快的,秋会用﹁我本天都山水郎,天性懒散带疏狂﹂的句子自勉。自勉不够爽,秋还要找一个人共勉之,那就是本文的男主角──沈煜。
正好,突然想写一个浑身是毛病的男主角,任性、懒散、爱迁怒、爱乱箭伤人、嚣张跋扈,一人不安,鸡犬不宁。可是,这样天怒人怨的家伙怕写不到第二章就教人乱棍打死了!有办法,哈哈哈……且让这名男子身怀无敌美色,美人计从小练熟,关键时刻拿出来保命用,无论如何都要给我坚持到这本书收工写完。
好了,秋就此打住了,以下时间交给美男沈煜主演。
楔子
汪洋PUB,晚上八点五十分。
人潮如海,人声如沸,PUB中挤满了人,PUB老板汪洋则是怀抱钞票仰天大笑。
正在舞台上表演的女歌手郭贝妮,有四年的演唱经验,出过七张专辑,身经大小演出上百场;但现在她紧张得要死,冷汗正慢慢渗出,湿透她的演出服。
八点五十七分,聊天闲谈、喝酒猜拳的客人渐渐离座聚集到舞台边,将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一股酝酿已久的热潮急遽爆发。
郭贝妮握着麦克风的手开始发抖,虽然汪洋给她的报酬不少,但她相信她的小命只能撑过这一天。因为直到此刻,她才后知后觉汪洋为何不找他唱片公司的歌手唱这开场的表演。
「煜!梵!」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声浪越来越大,几乎要冲破屋顶。
工作人员赶紧在舞台四周严阵以待。
「煜!梵!煜!梵!」亢奋的呼喊声中有人大叫着:「这个女的滚下去!妳这个丑八怪快滚……」
汪洋PUB成立五周年之际,已加入汪洋唱片公司的沈煜与贺信梵将来这里进行五天的表演,煜与梵梦幻般的组合、俊美无俦的容貌、美如天籁的声音与演奏乐器的帅劲模样,让所有人全为他们而疯狂。
沈煜与贺信梵是目前全亚洲最耀眼、最有人气的歌手,无论身到何处,必定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抢尽风采;他们虽然不是唱得最好,但就是有一票歌迷死心塌地追随他们。
他们原出身于汪洋PUB,有时合唱有时单独演唱,沈煜擅长吉他,贺信梵专长于钢琴,每当二人有演出,PUB内必定座无虚席,汪洋于是首开PUB出售门票之先例;而当各大唱片公司想网罗二人时,汪洋做出了他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开唱片公司。
从此之后,两棵摇钱树让汪洋日进斗金,而他也摇身一变为娱乐界呼风唤雨的龙头老大,他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被这两个众人捧为神仙般的偶像不把他这老板当一回事。
汪洋唱片公司的镇山之宝乃著名的三大妖魔,分别是天魔贺信梵、地魔沈煜、魔中魔汪洋;魔中魔的名号最为响亮,但其实魔中魔是必须接受天魔和地魔的折磨的。
时间愈来愈迫近九点,吶喊声大得几乎快冲破屋顶。
「这个女的,妳怎么还赖在这里?快滚开!」一个小女生突然不耐烦地大叫,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门票,可不想浪费在听这女人唱歌。
郭贝妮看着失控的场面,不禁在心里暗暗发誓,她再也不唱沈煜与贺信梵这二人的开场表演了。
倒数计秒中,台下的人群开始向舞台上丢掷物品。
一名满头红发的少女抓起一块蛋糕准备要向舞台上扔去,另一名少女赶紧拉住她,「不要!蛋糕掉在地上会弄脏煜的鞋子。」
「不会!我扔到那女人脸上,保证绝不会掉下来。」
另一旁的梵迷起哄地道:「快扔,我要看梵笑。」
「好!一、二、三,丢……」
而从洗手间回到座位的蛋糕主人只来得及悲呼一声:「我的草莓奶油蛋糕!」
此时的后台,时钟正巧走到九点钟的位置。
闭目养神的沈煜缓缓睁开眼,不耐烦地从躺椅上起身,低叫一声正在讲手机的贺信梵:「走了。」
外面那些讨人厌的家伙,真是吵死了!
沈煜心不在焉地走在前面,后面则是穿着一身玄色休闲服、显得轻松自在的贺信梵。
突然,咻的一声!一块草莓奶油蛋糕从天而降。
「煜!」台下众人齐呼。
见那块蛋糕直直朝他飞来,沈煜愣住了,草莓奶油蛋糕,跟他刚才所想到的一样!
贺信梵见状,急忙伸手拉住他,就见沈煜直直倒进贺信梵结实的胸膛中。
台下的人爆出更大的尖叫声,几乎要窒息了。
他们──终于出现了!
沈煜,拥有一张老天爷特别偏心眷顾的面孔,细致俊逸的五官无可挑剔,黑瞳灿亮,及肩黑发如丝缎般柔细,左颊浮现小小酒涡,左耳戴着一枚银色镶钻耳环,削尖的下巴使得他原本就俊美的脸孔更偏阴柔。
贺信梵,拥有一副锻炼出的强健体魄,一身黑衣透出一股不可捉摸的神秘感,一头短发利落服贴在耳后,他那浑然天成的酷劲令人不敢造次,却又舍不得将视线自他身上移开。
他们二人自四年前在PUB同台演出开始,关于二人是同志的流言便甚嚣尘上,因为他们实在速配到让大家这么认为。
就像现在,优雅温柔的沈煜跌倒在贺信梵的怀抱里,好美的画面喔!
看着沈煜薄唇微张的模样,所有的人都有想一亲芳泽的渴望;而且根据投票显示,沈煜名列最想亲吻的明星排行榜第一位,而投票者中,男生的比例竟占百分之三十以上!
沈煜回过神,倏地站直身子。
草莓奶油蛋糕?
他不在乎会弄脏他修长白皙的手指,蹲下身拿起被砸烂的蛋糕,问道:「这是谁丢的?」
「是……是我。」红发少女小小声的承认,虽然可能会被赶出去,但是她绝不欺骗沈煜的。
「很好,从哪里拿来的?」
「就在……就在后面的桌子上。」少女纤指指向右后方的圆桌。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沈煜发现一抹深蓝色的倩影正挤开人群向大门方向逃去,及腰秀发在身后甩荡,身形分外窈窕。
一定是她!两年来,在对无数个长发飘逸的背影寄予希望之后,这一次他绝不会再错认。
「林展眉,妳给我站住!」原本慵懒散漫的沈煜无预警地扯开嗓子大喊。
闻言,歌迷们纷纷惊叹沈煜声音的爆发力,有当摇滚歌手的潜力;然而,只见他跳下舞台,向门口狂奔过去。
「门口的白痴,关门!」
登时现场秩序大乱,沈煜连连推倒几十人,几乎是从歌迷们的身上一路踩了过去。
台下的工作人员不知该不该出手阻挡,数十只眼睛就这么跟着沈煜转,他们的职责是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以武力制止歌迷过度激动的行为;可如今带头闹事的是地魔沈煜,谁敢管哪!
就说了不该来的。林展眉一边努力往门口挤,一边懊悔不已。
可是……两年没见,她实在有点想他……好吧,是很想。
她花了大钱买了今天的门票,因为汪洋还是一样抠,这几天的门票价格被他卖得比平常还贵,甚至比演唱会的还贵。
唉……
第一章
两年前
悯怀医院,是全台北乃至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医院,它不只以精湛的医术和高水平的医护服务独傲全球,且以立院之本「悲天悯人,济世为怀」八字而美名远播,更是唯一一家自备经费与医护人员参加国际红十字会救援行动的医院。
此时,站在院长办公室外的林展眉踌躇不前,手里拿着加入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申请书。
她在这家医院实习一年,母亲也在此接受一场脑外科手术,而在把母亲送到埔里静养之后,她已经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至于沈煜,那个让她疯狂迷恋多年的男人,与她是医学系的同学,此刻正为自己的音乐事业打拼,她言明分手的留书放在他家中已逾一个月,至今他并没有提出异议。
深吸一口气,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林展眉伸手敲了下办公室的门。
「请进。」
院长顾卫安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花白的头发令今年刚满五十岁的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但那炯炯有神和睿智的眼又让人觉得他正值壮年。
「是展眉啊,妳妈妈好吗?」看到这聪慧又孝敬父母的女孩,顾卫安露出笑容。他曾到她就读的医学院演讲过几次,接待的工作都是由她安排,他早就发现她颇有医学天分和医者的热情。
「我妈妈恢复得很快,就是化疗的副作用有点大,谢谢院长的关心。」说着,林展眉递上申请书,像深恐自己后悔似的急忙说:「这是我的申请书,听说救援小组明天出发,我想一起去。」
「妳要去?」顾卫安打量眼前秀气的女孩。说实在的,她是名过分美丽的医务工作者,乌黑秀发及腰、睛如点漆、娇俏的鼻给人可爱的感觉、爱笑的唇与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为她倔强的个性渗入亲和力,她是医院内男医生们追逐的对象,即使她一再强调自己有个交往多年的男朋友。
「是的,我想去。我知道董事会又给您压力要削减经费,原来的小组成员也有因受不了恶劣工作环境干不到一年就中途毁约的,我保证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这个我相信。在我去医学院演讲的时候,妳就对援贫救助很有兴趣,只是沈煜呢?」顾卫安无法置信林展眉舍得丢下那个在医学院摸鱼、却凭一张绝俊脸孔在全院师生护航之下毕业的沈煜,为了不离开他,她甚至放弃以第一名成绩保送出国深造的机会。
「音乐是他的一切。」林展眉勉强一笑,在母亲病危时,他罔顾她的恳求,一心在国外做他的音乐。她在独自撑过那段惶恐无助的日子后,细细回首与他五年来的相处,她爱他爱得几近变态,以他为所有、以他为一切,而他却无关痛痒。
爱,她给了他;心,她给了他;关怀,她也给了他……什么都给了他,她替他张罗三餐,替他做功课、做报告、写考试卷,替他端茶递水……先他之忧而忧,后他之乐而乐,而她对他,除了爱一无所求。
如果她还有理智,就该为自己好好安排。
「可他是妳的一切。」睿智的目光审视着她。
「他不会比贫困地区的病患更需要我。」不,这么说太抬举自己了!「他根本不需要我!」
就这样,林展眉随救援小组转战穷山恶水。
一年过去,按合约林展眉可以回悯怀医院直接升任主治医生,这也是顾卫安开出加入救援小组最吸引人的条件;但那些可怜的病患揪住了她的心,她又继续留在当地一年,这期间她也在地震、洪水、大火等灾害事故现场出现。
当别的医护人员不敢进驻仍有余灾的地区时,他们这群救援小组会在第一时间赶至,冒着灾害再次发生的危险挽救每一条生命。
林展眉就这样忙了两年,完全不知道沈煜疯了似地在找她。
林展眉对沈煜多年的纵容,让他被宠得像无法无天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坏小孩玩累回家,发现一张说明他被遗弃的纸条,往窗外一看,一片漆黑,连路灯的光亮都见不到,坏小孩才有那么一丁点儿惶恐起来。
不会的……她离不开他,她只是在赌气。
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消息。
她这是干什么?打了几次电话催他回来,却不肯细说是什么事,而他不过晚回来几天而已……好吧,他是晚回来几十天,但她需要呕气呕成这样吗?
于是,沈煜怒气冲天的跑去林展眉家。
花痴邻居搬来一大堆CD要他签名,并叨叨念着:
「展眉的妈妈生了一场大病,说是脑子里长了个肿瘤,好像病危的样子,有好几次我晚上打麻将回来都看见展眉在花园里哭。幸好碰到一个高明的大夫,为展眉妈妈开刀治好了,现在展眉的爸爸和妈妈都搬去埔里,小旭入伍,展眉也跟什么红十字会跑到非洲给人看病去了……」
沈煜顿觉懊恼不已。为什么他没注意到从来不求人的展眉,却三番两次的求他回来?全是因为她感到极度无助、恐惧!
脑外科手术是所有手术中最危险的一种,可以想见展眉当时是多么的无助。
没有道歉的机会、没有挽回的余地,沈煜生平第一次领略到恐慌。
她真的不要他了?他下意识地抗拒、不接受,而与抗拒、气愤同时在胸中发酵的是……
不知道送洗的衣服到哪家取,她没留下收条;不知道好吃的排骨饭在哪家订,她没留电话号码;不知道用惯牌子的牙刷放哪里,害他一把牙刷用得只剩下五根毛;小黑和小白集体自杀,因为他不知道鱼也挑食……
不知道……她几时才回来?不知道……她还肯不肯回来?
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就这么一走了之,任他自生自灭。
从此,凡是遇见长发飘逸的背影,他都忍不住冲上前把人家扳过来看个究竟,然后在人家惊艳得目瞪口呆之际掉头离去。
他沈煜的生活,自此大乱。
如今,眼看那追寻了两年的身影又将从眼前溜掉,沈煜急得想丢炸弹,将周围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全炸飞。
林展眉听到他叫门口的人关门,便加快脚步,她不想再与他有任何交集了。
「林展眉,妳再不站住,我就……」
就如何?死给她看不成?林展眉一只脚大剌剌的跨出大门,然后转头向后瞄了一眼……咦?舞台上只有贺信梵一人,沈煜呢?
不管了,两年前心碎的离开他,她不想再冒着被他三言两语哄骗过去的危险。没有人能在他无害的双眸、无辜的表情加无敌的嗓音下坚持自己的立场,她不要再过着以他为天的日子了。
快走!双腿,快点逃开他吧!
她用力转回头,扭得脖子都发痛。明天还是跟救援小组去卢安达吧!
蓦地,一张脸在眼前放大,占满她的视线。
「你、你……」他居然可以这么快地从台上跑到大门来堵她?她白净的额与娇俏的鼻同时皱起。
「一走就是两年,妳好狠的心。」与唱歌时的高亢不同,沈煜讲话一向节省力气,轻柔带点模糊的音调,传达出心中的哀怨。
「你预备要堵在这里跟我谈「心」吗?」见PUB内所有的人都震呆地看着他们,她心惊的想逃。
「除非妳保证不逃走,否则我们就在这里谈。」他才不在乎歌迷的激烈反应、娱乐新闻的头条与汪洋的咆哮大怒,他在乎的人一直是她。
面对他坚决的态度,她内心恐慌不已。不能让歌迷误会她是他的女朋友,这会影响他的事业,而事业一直是他最重视的东西;只是今天这一闹,还真不知该如何收拾哪!
「快走啦!」林展眉绕过他快步向外走,却教他一把拉住纤腕。
「妳还没保证不逃?」他的身体随着他的低语一起靠拢罩住她。
「我保证。」保你个大头鬼!她得连夜包袱款款赶快逃。一回悯怀,就听说两年来他到医院打听她的去向不下八百遍。
「唉!」沈煜叹了口气,从后面抱紧她纤瘦的身子,手臂圈缠在她腰间,连带也抱住那纠缠他两年的柔细发丝,「抱着妳的感觉真好。妳瘦了,妳在那些野人的地方都吃些什么?」
多久没有感受到这种熨烫到心底的爱意了?
「求求你,快走吧!他们就要过来了。」她感觉到周围不断迸射出充满敌意的目光。
哈煜族的歌迷看了半天,纷纷大喊着──
「煜,放开她。」
「煜,我要晕倒了,你再不放开她,我就死给你看。」
沈煜完全不甩歌迷的喊叫,将林展眉一拉,钻入已停在门前的黑色BMW;不愧是兄弟,贺信梵总是知道他的心意。
「煜,回来呀!我不能没有你。」车后留下悲怆的呼天抢地声音。
「梵!那是梵的车!那个女人连梵都拐跑了!」原本看热闹的哈梵族也在后面跳脚。那个女人是谁?拐走煜就算了,为什么连梵也不放过?
PUB的经理如梦初醒,大叫:「快打电话给汪董!」
「信梵,你也跑了,今天要怎么收场?汪洋会抓狂的。」林展眉一脸郁卒,不似两个落跑的家伙轻松自在。
「那是他的事,我们又没拿他一毛钱。」贺信梵不满地道,连假期经讨价还价也才给一个月而已。
「连累你了,信梵。」林展眉过意不去,把无辜的贺信梵拖下水实在不该。
「自投罗网的妳还是先自求多福吧!」贺信梵难得理会旁人死活,两年来沈煜像个走丢的小孩疯狂地四处找她,她今晚的出现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
「你们该下车了。」贺信梵自顾自的停车、熄火。
「早料到你没这么好心。」沈煜懒懒地下车。
「为什么在这里?」林展眉不解。
「因为柳叶儿在对街上班。」
「柳叶儿?谁?那个网络上的叶儿吗?信梵跟她见面了?」
「答对了。」沈煜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揽住林展眉上车,车子扬长而去。
「咦,你还住在这里?」林展眉跟着沈煜上四楼。这间他由大学起租赁的公寓没换掉?这里与他现在名利双收的地位实在太不相称。
「我念旧,哪像妳!」沈煜到大厅的沙发上窝着,「我要喝水。」
「喝水不会自己倒!」念归念,林展眉还是倒了一杯温开水,冷水三分之二、热水三分之一,再加入两滴蜂蜜。所有的东西都和两年前一样摆在熟悉的位置。
「我喉咙痛。」他接过杯子,小啜一口,是他两年都没调对的温度与微甜。
「我看看。」她朝他的嘴里细瞧,「没红肿、没发炎,谁教你刚才大吼大叫的。」她走到电视柜下打开第二个抽屉,翻出一盒润喉片扔到他身上。
「过期了。」他低低地吐出话,声音显得沙哑。
「哦,我去买。」林展眉往外走了两步,突然领悟到自己正在做什么;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林展眉了不是吗?她为什么还要为他做这些拉拉杂杂的事?
十八岁的她以为他是世界的轴心;十九岁的她为他一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而灵魂出窍,从此冠上他女朋友的身分做女佣做的事,而他只消施舍几个笑容、几句甜言蜜语便可教她掏心掏肺。
如今,她已二十七岁,不再是天真的十八岁、单纯的十九岁,尤其在跋涉过世界的贫瘠之地后,才惊觉原来离开他,她照样可以存活、可以呼吸;在另一片属于她的天地里,她得到久别的重视。
回想两年前,她苦求赴英国录音的沈煜回来,因为母亲的脑瘤让她心力交瘁;害怕失去母亲的慌乱,让她夜不能寐。她不需要他回来帮什么忙,她只是想要他回来,让她抱着他痛快哭一场;可是他没有,他的唱片、他的歌迷、他的一切事情都比她重要。
多年的守候,只是纵容得他为所欲为,她也益发显得无足轻重;她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分量可言呢?也许,她只是单纯的做他的歌迷会比较快乐。
「妳在想什么?」沈煜无声地走到她身后,他可以肯定她脸上的阴霾代表她回想起他当年对她的欺压。
「我留给你的信,你看过了?」离开之前,她曾留书告别。
「那也叫信?妳留给我十四个字加三个句号,然后跟救援小组的人跑得无影无踪!」沈煜清楚记得她很不负责任地在一张随手可丢的纸上写着──我对你无话可说。我们分手。再见。
「其实半个月之后,我才跟救援小组出发;那半个月里,我没有收到你的任何消息。」她推开他圈住她肩膀的手,「这也就是说你认可我的决定,所以现在请拿开你的手。」
看着她冷冷的表情,沈煜不得不承认他以前经常工作起来就对她不闻不问的,从他们相识开始,她就一直以他为中心,照顾他的所有需要,而他太习惯她的存在,才会忽视她的思想、她的需要、她的要求;直到她走了……
学会了自己把衣服拿去洗衣店,也知道到哪里买好吃的排骨饭,甚至找到放在小柜子里的牙刷,除了小黑和小白不能死而复生外……两年不算短的日子,所有原先习惯由她安排的事,他都学会自己来,可他还是不能适应,还是每天不自觉地被每一道相似的长发飘扬的背影所惊动。
原来,他最不习惯的是生活里缺少了她,那双温柔的眼睛、那一转身长发飞扬的优美身形。
回想过往种种,他当初要她做女朋友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找个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帮他度过医学院繁重无聊的学业。太多人无怨无悔的爱他、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爱对他来说,是最轻易也最廉价的东西;他曾可耻的以为给她一个女朋友的身分是对她莫大的恩惠,可她居然弃他而去。直到失去了她之后,他才了解她是那么重要;而这样的认知,随着她离开的时间越久越令他后悔。
沈煜打开冰箱,拿出保鲜盒,讨好地递到她面前。「先吃点东西。」
才不要……咦,草莓鲜果塔?栗子蛋糕?林展眉双眼一亮,谁教她从小就对鲜奶及甜点没有一丁点的免疫力。
新鲜奶油的清甜香味已率先窜入她的鼻间,好香啊!如果她今年还要参加救援小组的话,一定又好久吃不到了。
「你……你不是不吃甜点的吗?你买蛋糕做什么?」好想吃!
「我每天都会买新鲜的蛋糕。」他成功地用胡萝卜引兔的方法将她引离门边,然后将她推向沙发。
「什么?」林展眉转头看他,眼睛却还是停留在草莓鲜果塔上面,娇俏的鼻尖不断地向香甜的美味靠拢。这是甜酒腌过的草莓,味道一定相当不错。
「我每天都在等妳回来。」沈煜再冲泡了一杯牛奶,捧在手心。
「什么?」林展眉被牛奶香味所吸引,眼睛不小心瞄到他的眼眸。
他立刻缠住不放,「我每天都在等妳回来,房子没换、门锁没换、电话号码没换,我不敢搬走,怕妳回来找不到我。不要再离开我,好吗?」
「你别……」别吓她呀!他很少一口气说这么一长串话的,而且这种告白在身为恋人时的他们不曾有过;他这种绝对认真、绝对正经、带点惶恐的神情更是她不曾在他身上看过的。
他他他……他是怎么了?这两年来发生了什么惊天巨变吗?还是他脑袋曾经撞过?「你别太紧张,当心牛奶。」
闻言,沈煜感到无力,他攒了半天的气力,将两年来想讲的话一口气说出,连他都觉得足以感天动地、神哭鬼泣,她却用一副他头壳坏掉的神情探究他,还要他当心牛奶?
当年他究竟是怎么迷得她为自己神魂颠倒的?他不禁瞇起眼看她,在她面前,他的美色无敌,那就先给她最可怜无害的那一种笑容。
见状,林展眉脑中警铃大作,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他要做什么?她又没有什么东西是他需要的?
他拿出一张折成四折的纸,摊开在她面前,「这个妳收回去,好不好?」近似呢哝的嗓音带着一抹乞求。
她一瞧,正是那张写着分手宣言的纸条。
「我是认真的。」若不是痛下决心,她怎么舍得离他而去!
「妳真的不要我了?」薄唇向下牵出弧度,他微微抬起头,黑缎似的长发向后滑开,露出他致命的完美脸孔,黑眸中有闪烁不定的光芒,像在控诉她的狠心。
此刻的他,看起来竟比非洲的饥饿难民更揪人心。
「没有……我没……」林展眉结巴地道。为什么她移不开双眼?当年根本不需要他开口,只消他无意间流露的烦恼神情就足以蛊惑她去校长室偷试卷,现在她怎能受得了他刻意的勾引?
他把纸条交到她手中,「那就收回去。」他温柔的将牛奶杯端到她唇边,「来,正好是妳爱喝的温度。」
她不自觉地张口,按照以往的习惯先一口气喝下大半杯,因为这样可以感觉全身彷佛泡在牛奶浴中,然后再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
不过,她才喝了一口,他就将杯子移开,要求道:「说妳不离开我。」
林展眉呆愣住,本来她今年有一篇论文要写,还有一些研究要在悯怀医院实验室完成,也就是说她将会在台北驻诊,但是……
他每句话听来都很认真,可她却不敢轻易相信。虽然两年的援贫救助工作令她自信满满,但仍不适用于他。她相信他是一时兴起逗她玩的,毕竟过去几年的相处,他没给过她信心,她从没感觉到自己曾抓牢过他,一直都是她一厢情愿地迷恋他,最后只能黯然离去。
爱一个人是一件累人的事,尤其是爱他,她肯定自己无力再爱他一回了,她难以再承受心碎的痛苦。
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不。」
沈煜不语,他早已看出两年不见的她美丽如昔,但那份独立自信却取代了她过去的软弱与不知所措,她成了一个有主见的女人。
他伸出手指抹去她红唇上的白色奶渍,问:「妳妈妈好吗?」
「什么?」她吃了一惊,他知道了什么事吗?
「妳走之后,我去过妳家和医院,才知道妳妈妈手术后搬去埔里休养,妳跟救援小组去了非洲。」沈煜轻描淡写的说着。
「这么说你都知道了,不必我再作解释。」原来他都知道,可他还逗她玩了半天,他就是吃定她了。历历往事,涌上心头,突然她的心情变得恶劣无比,痛恨自己几乎又再次对他沉迷,这种无力自制的感觉糟透了。
「对不起。」沈煜走到她面前,将她的双手合在掌中。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她烦乱地甩开他的手,弄翻茶几上的牛奶杯。
匡啷一声!白色液体混合着一堆玻璃碎片在地上蔓延开来。
短暂的沉默之后,沈煜弯下腰去捡拾碎玻璃。「看来,妳的心情比我想的还要糟。」
「我要走了。」林展眉快步冲向大门,她才不要在他面前哭哪。可她才把门拉开,便被他强势地拉住。
他握紧她的双肩,同时也握住了她的黑发,扯得她头皮发痛。
「妳到底要我怎么做,才愿意留下来?」
「你……」看他一脸委屈的样子,她忍不住的哭了,「你就是会欺负我,你不是好人,我讨厌你……呜,我讨厌你!」
记忆中,她是爱笑的,笑得柳眉舒展,让旁边的人也烦恼尽消;可现在,她哭了,却与她的笑一样让人心动。
「展眉、展眉……」他将她拥入怀中,不停地唤着她。
等她停止哭泣,他胸前的衣服也湿透了,但那温热的感觉却直熨到他心坎里,就像她多年的默默守候,并不是如她所想的那般对他是无足轻重,而是深深地扎了根,深得除了她,他心里再也容不下其它女人。
林展眉一边擦眼泪,一边恨恨地瞅着他。
沈煜再次以翩翩美男的笑容诱惑她,「留下来,我保证妳不会后悔,这一次让妳来欺负我,随便妳怎么欺负我都认了。机会难得,妳不想报仇吗?」
「今年我会留在台北驻诊,顺便完成我的论文。」她声音沙哑的开口,「说话算话,你都得听我的。」
「没问题。」如果她又一走了之才是对他最大的报复,其余的……随她!就算要以身相许,他更乐意。
「真的?你都听我的?」能信吗?
「真的。」沈煜收起笑容,绝对认真地许诺。
「那好。第一,我只是说留下来,但并不是以你女朋友的身分。」不待他插话,她接着说:「第二,现在我要走了,你不许跟来。」她一口气丢出两个要求。
他的唇边绽出一抹笑意,「那您的甜点是打包还是丢掉呢?」
「哦,我现在吃,给我一杯牛奶,可以吗?」呕气真是没好处,差点连心爱的甜点都忘掉。
「您坐,牛奶马上来。」天使般的美男服务生立刻冲去泡牛奶,无论服务内容是什么,他都会令她满意的。
嗯,奴役美男的感觉还真不赖呀!林展眉窝在沙发中,开始看着反过来伺候她的沈煜,这才对嘛,女人应该是被疼宠的嘛!
第二章
「展眉到哪里去了?」
悯怀医院院长办公室里,一整个上午都回响著这句话,一代美男沈煜全身怒燃著火焰。林展眉那个女人又不见了。两年前她肯定是受了顾卫安的教唆,才会去非洲,今天他休想再次把她夺走。
「我说过我不会告诉你的,你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听不懂吗?」顾卫安也是火冒三丈,沈煜执著地缠了他一上午……不,是缠了他两年;而在林展眉回来露了一面之後更是变本加厉。
「老家伙,你的话我都听厌了。」沈煜双手抓紧椅子的扶手,他正极力控制自己不伸出手去K对面那张老脸,「你只要告诉我展眉在哪里?」
「臭小子,你给我滚出去,一点尊师重道的常识都没有。」
办公室的窗户上全贴上一双双关注的眼睛,两年来,每逢沈煜到访,一定会带动医院内所有雌性动物前来围观。
沈煜不屑地嗤道:「不过是到医学院演讲过几场而已,一把年纪不要胡乱往自己脸上贴金。」想起顾卫安鼓动学生参加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演讲,他就一肚子火,害他过了两年水深火热生活的祸首就是他!
她离开的那两年,他是那样辛苦地念著她,更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她的感觉就是爱;而既然认定了,他便期待与她再见的一天,他能好好地爱她个天长地久。昨天,他如愿见到她、抱到她,她也说会留下来,可该死的,她一早又跑了。
昨天的相见并没有使他的相思得到些许慰藉,反而更令他渴望;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办法「独守空闺」两年,她休想再一走了之。
「你……你这个在医学院混水摸鱼的臭小子,我绝对不会把展眉这么好的孩子交给你。」顾卫安不高兴的讥讽。
沈煜斜睨一眼这固执的老头,黑亮的眼眸因为半眯而变得狭长,带著一丝绝艳的邪恶。
「这么说,你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透露展眉的去向了?」
「你还算笨得有救。」
「那好!」沈煜轻描淡写地拂拂夹袖,说:「那我只好答应院长千金的邀请,下礼拜参加她的毕业旅行。」
「什么?」顾卫安仿佛被雷劈中似的,快速的扑到沈煜面前,双手紧抓他的肩膀掹摇,「你敢……你敢勾引我的乖女儿小筠,我要杀了你!」
「这不是勾引,而是吸引。」沈煜占上风的微微一笑,那一抹令人窒息的浅笑在他脸上漾开。
顾卫安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引人犯罪的本钱,所有雌性动物都难逃他的杀伤范围。
「我不管你是什么引,反正你绝对不准碰我的小筠。」小筠是他的心肝宝贝啊。顾卫安心疼的吼著。
「你把展眉还我,我对谁都没兴趣。」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老家伙。
「可是……」他答应了展眉啊,而且是两年前就答应了。
「如果你坚持,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你女儿叫作小筠是吧?不错的名字,我会好好疼爱她的。」黑眸紧紧地与顾卫安对视,传达他并非虚言恫吓。
「那今年悯怀的善款筹备舞会……」反正是败了,顾卫安索性开始为下个年度红十字会救援小组的经费盘算起来。只要有沈煜,别说是捐钱,就是捐血也有一大卡车的歌迷蜂拥而来。
「看心情。」沈煜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寸进尺向来只有他发挥在别人身上的余地,「展眉她现在人在……」
砰的一声!院长办公室的门不堪重负地被人猛力向内推开,以致门板狠狠地吻上墙壁,发出巨响。一群白衣天使们拼命探头向内张望,见到沈煜时,众人不禁发出一阵惊喘。
「他看到我了,他的眼睛好美喔!」痴女护士一号双眼冒出爱心。
「哇!沈煜……噢!沈煜。」痴女护士二号只是发出沈煜这个重复的音节再加上不同的赞叹词。
「你们在干什么?」忍无可忍的顾卫安拍案而起,「都给我回去工作。」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话,不是不尊重他老人家的权威,而是此时千分之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一尊发光的神祗身上,对次重要的物体听而不闻。
那尊神只正是沈煜,与平日在电视上斯文温和大不相同的沈煜——心火造成的燥热让他脱下外套随手丢在一边,白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一截的银质项链,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全身散发出一股强势的压迫感,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看出他此刻是不耐烦的。
「如果让我变成林医生,我情愿少活三十年。」痴女护士三号沉浸在自己瑰丽的梦幻中。
「林展眉简直暴殄天物,好狗不挡路的道理她一定没听过,自己不上就闪边去,妨碍别人上很没有道德!」语气甚酸的女声在人群中不雅的告白,却博得其他女人的同感。
「对喔,连沈煜她都不要,她还想怎样?」
「说不定她喜欢贺信梵那一型,不然她就是性向有问题。」
果然是有见地呀!沈煜撇撇唇角,不经意逸出一丝戏谑的笑意。看来他的展眉在此地树敌不少啊!
「沈煜他……他在对我笑……天啊!」痴女护士一号的双眼越睁越大,浑然忘我地盯著沈煜猛瞧,也浑然忘我地屏息兴奋不已,再浑然忘我地昏倒。
「快,快拿氧气瓶来,有人昏倒了。」
蓦地,沈煜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来电显示,脸上的笑容敛去,转为山雨欲来的阴沉。「你敢给我落跑?林展眉,立刻告诉我,你在哪里?」说到最後几个宇,他已变成低吼,一个上午的仓皇焦躁全涌了上来。
(我在香港开个会,明天一早就回去了。)林展眉听话地回答问题,接著才想起这一次她是老大,(你干嘛凶我?我这不是给你电话了吗?)
「我从早上八点开始找你找到现在,你就不能在去之前先通知我吗?」
(我也是早上上班才接到通知的嘛,你一向晚睡晚起,我怕吵你睡觉才等中午打给你,好心没好报。)他还是一样,把他自己当成森林之王,把别人当成草食小动物任他老大爱捏圆搓扁。(就知道你都是骗人的,说要对我好也是骗人的,我明天才不回去……)
「你!」两年不见,她学会发火了,听她指控得多么流利,不过她还记得他晚睡晚起的习惯,她还是把他放在心上,就看在这一点份上,他姑且接受她在野人区沾染的坏毛病;但也表示他必须安抚她的情绪,以免她继续激动下去,百炼钢瞬间决定化作绕指柔。
「我头昏胃疼没力气,展眉,我想你。」杀伤力连男人都足够迷倒一脱拉库的超一流低声软语大力往电话彼端发送。
当下门外氧气瓶频频告急。
话筒那端的林展眉心脏一阵狂跳,他真的变了,随时讲一些让她心脏急速跳动的蜜语。这就是他所谓的认真重新追求她吗?
见她不说话,沈煜再提升哀怨功力地低喊:「展眉!」
林展眉定一定神,(你……你病了,是不是昨天嗓子疼闹的关系?喉咙有没有发炎?你也是学医的,自己去买点药吃啊!算了、算了,你医学院也是白念的,你还是上医院好了。)
「我现在就在悯怀医院,院长亲自照顾我,旁边还有不少护士小姐。」他凉凉地看了一眼顾卫安。
(你真的病了?)她一惊,昨天他还好好的啊!
「不见到你,我死不瞑目。」沈煜祭出死亡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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